2009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公告

作者:佚名 日期:2010年08月18日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

根据《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的规定,北京市工商局会同市农委、市质监局、市旅游局等部门共同对2009年参加复审和首次申请认定的商标进行认真审核,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,认定“康辉”等137件商标为2009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标,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。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。
 


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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